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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抓好受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字体: 分享到:

近期,我市范围出现连续性降雨,造成部分区域村庄基础设施被毁,农村人居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为科学指导受灾区域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恢复工作,有效预防疫情发生,7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切实抓好受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对改善灾后农村公共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待积水消退后,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发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一是对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房前屋后开展全面大清洁,彻底清理清除积存垃圾、淤泥、污水、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点处理。二是引导群众及时拆除危房,清理私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三是开展村庄环境消杀和除“四害”活动,铲除病媒滋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疫病传播,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有效解决灾区群众如厕及粪污处理问题。对已改户厕进行再摸排,拉网式全面排查因灾损毁厕所,重点查看化粪池是否漂浮、沉降或破损,是否变形导致串水、渗漏,结合灾后重建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二是引导群众清洁厕屋卫生,规范物品摆放,及时清理废弃物,保持厕屋干净整洁。三是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可搭建临时厕所解决群众入厕问题,搭建的临时厕所要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粪池应做到不渗不漏。四是组织人员对化粪池粪污进行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发生满溢的,要对化粪池周边进行消杀,铲除病媒滋生环境,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大力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各县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小视频、条幅、宣传单等,积极向群众宣传灾后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增强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同时密切掌握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


责任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