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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抓好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5 来源:洛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好李书记的指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农业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工作关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立即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农业局关于抓好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洛市农明发〔2016〕3号)要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强化风险防控,杜绝春节集装箱供应期间出现冒用、滥用“三品一标”包装、标识等行为;加强集装箱产品抽检,确保上市集装箱质量,不断规范我市蔬菜、水果集装箱市场;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渔业安全生产。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洛市农明发〔2015〕71号)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安全。近年来农业园区越来越成为人们节日游玩的好去处,尤其是春节期间,很多地方把农业园区作为民俗活动、集会和游园的场所,因此农业园区的节日安全应引起我们各级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特点成立农业园区大型游园活动安全组织,有针对性地强化人流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加大对景区各餐饮区域、购物场所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消防通道、应急照明,以及鱼塘周围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园区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期间游园安全。
   
    (四)农药市场监管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排查辖区内每一个农药市场和农药经营户。要求各个农药经营户要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做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非法使用违禁杀鼠剂和禁限用剧毒高毒农药产品等不法行为,打击和震慑不法分子,确保人民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五)农业系统安全。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尽快全面彻底排查办公场所、实验室及住宅小区等地的安全隐患,消除盲区,杜绝漏洞,规范管理。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指定专人,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普及消防、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全面落实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严格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县、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业安全生产动态。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对延误、不如实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洛阳市农业局
 
              2016年2月6日
责任编辑:张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