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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市农文〔2015〕78号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分享到:

 

 
洛阳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查尽责除隐患
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农业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5年7月29日

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部署》,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食安办〔2015〕28号)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组织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和“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查三保”活动部署,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尽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市农业局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敬志印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成 员:农安办、水产科、法制科、种植业科、质检中心、执法支队、渔政站、蔬菜办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安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各县(市、区)要组织科技人员、执法人员对本地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督导检查,规范完善生产记录,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严厉查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禁(限)用农药行为,教育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格按有关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测站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对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切实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要作好市区范围内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增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数量。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主要农贸市场、超市的监管力度,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检,保证人民群众食用放心农产品。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三品一标”行为。要加大对“三品一标”基地和产品检查力度,组织对农产品用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发现违规使用标识行为要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加大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行为。活动期间,市局将对各单位市场准入、“三品一标”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和督导检查。
(四)突出重点,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种子:继续实行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登记备案、检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五)抓好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要落实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四、方法步骤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全市“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查找本单位在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对照“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将自查、督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措施,明确职责、措施、时间进度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三)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通联。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要指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联络员名单报市局农安办,8月30前把整改台账报市局农安办。活动期间,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3330995
电子邮箱:nyj713@163.com

 

洛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9印发
洛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负责人:李向军 
联络员:张亚洲 6333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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