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措施,重点支持信誉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批产业突出,聚集效应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集群。
二、具体任务
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电力等方面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制定出台洛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意见;整合农口资金向成长性好的重点龙头企业倾斜;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积极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
三、阶段性工作目标、节点安排
2015年4—5月,起草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上报拟认定的洛阳市农业产业化集群。
2015年5月中旬,拟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向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2015年6月,公布洛阳市农业产业化集群。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并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市财政每年拿出500-6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奖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凡被新认定省、国家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同时,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凡龙头企业参加国家级农交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产品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优质奖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2012年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2〕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农[2012]52号),每年拿出2个亿资金用于省级集群的贷款贴息。我市今年已经开始市级集群的认定工作,计划今年市财政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向市级集群内的龙头企业倾斜支持。争取市级财政拿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加工类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集群内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贷款贴息、奖励补贴,加大对农产品深加工及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拉长集群的产业链。
(三)整合资金,多渠道投入。在争取逐年提高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与相关部门沟通,整合农业各口以及林业、畜牧、牡丹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集中财力支持龙头企业集群发展。重点支持信誉好、品牌效益好的企业,使一批龙头企业快速成长,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聚集效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今年,重点是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搞好试点工作,摸索经验,切实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加紧研究筹建《洛阳市农业投资公司》的可行性,争取有实质进展。
(四)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推介力度。加大优质农产品培育力度,组织实施我市农产品品牌的培育、评定、推介宣传活动,开展“十佳二是优农业品牌”评选活动、撰写“洛阳农业品牌名录”,坚持举办好洛阳名优农产品博览会、积极参加驻马店的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活动。加快我市农产品市外营销网络建设,继续扶持北京新发地洛阳名优农产品专营店建设和洛阳市春节年货供应等农产品的销售平台建设,加大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洛阳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主要领导:归宝辰
分管领导:魏建民
责任科室:产业办
洛阳市农业局
201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ly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