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阳市委农工委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内设6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政策调研和农村改革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农负担重大案件。
2、统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综合协调农口各单位和涉农有关部门,督促督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各项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3、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工作,搞好督促检查,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搞好新农村帮建工作。
4、贯彻落实小城镇建设方面的政策,指导全市小城镇规划的修编,制定小城镇的发展计划,督促全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鼓励农民进城工作,协调指导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6、组织农业科研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引进、试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搞好科技兴农和农村信息网络建设。
7、组织实施牡丹战略,做好牡丹生产开发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洛阳市委农工委机关人员共有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47人,离退休人员3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市“两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65个行政村达到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村创建标准;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实现引进100个项目、签约资金100亿元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洛阳市农民大学,全面统筹全市涉农培训,整合农业培训资源,培训农业管理人才、科技人员和实用技术人才。通过培训,让农民全面系列掌握现代农业发展知识,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加快传统农业思维向现代农业思维转变,真正让农业成为体面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全年完成农民科技培训2万人次。坚持举办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系列讲座。
二是持续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构建开放体系,建设开放型农业。围绕 “特色粮油、蔬菜、林果、花卉苗木、水产、中药材、休闲农业、畜牧业、水资源”等九大特色优势资源,积极做好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服务工作,着重围绕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的项目招大招强,确保实现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引进项目100个、签约资金100亿元的目标。持续做好农业重大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深化与华大基因、协鑫集团合作,力争更多项目落户我市。
三是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实现“三无一规范和一眼净”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全市765个以上村庄完成提升村创建标准、510个以上村庄完成示范村建设目标。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加快形成中心城市、县城组团、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四级联动”的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中心镇、特色镇和美丽乡村,全面完成现有66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任务,新硬化农村通组通户道路2000公里;持续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县(市)区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处理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路子,确保全市秸秆禁烧大局稳定,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四是强力推动牡丹产业发展。调整完善牡丹产业发展政策,出台《洛阳市牡丹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新发展规模化油用牡丹种植基地3万亩以上,牡丹产业年产值达15亿元。重点支持3—5家牡丹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五是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五项制度”,做好全市135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入户率达到95%以上。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涉农案件的督查督办,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杜绝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农村大局稳定。
六是持续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新创建省级以上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4个以上。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0315.8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0309.0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0315.8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0309.0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6.72万元,占3.9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56万元,占3.03%;商品和服务支出38.96万元,占0.38 %;项目支出9557.62万元,占92.65%。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6.72万元,占3.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56万元,占3.03 %;商品和服务支出38.96万元,占0.38 %;项目支出9550.82万元,占92.64 %。主要项目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奖补资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资金、牡丹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下乡服务经费、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培育项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费用等。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06.72万元,占3.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56万元,占3.03 %;商品和服务支出38.96万元,占0.38 %;项目支出9550.82万元,占92.64 %。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443.0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016年公务接待费9.42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9.38万元(包括调整预算数),增长0.43%,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费用和接待中央、省级媒体采访费用。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5万元,较上年减少4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市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减少且不在城市区使用。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全部“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6.53%。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