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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委农办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6 来源:计财科 【字体: 分享到:

第一部分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内设6个职能处室和洛阳牡丹发展中心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政策调研和农村改革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农负担重大案件。

  (二)统筹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综合协调农口各单位和涉农有关部门,督促督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村各项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工作,搞好督促检查,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搞好新农村帮建工作。

  (四)贯彻落实小城镇建设方面的政策,指导全市小城镇规划的修编,制定小城镇的发展计划,督促全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鼓励农民进城工作,协调指导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组织农业科研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引进、试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搞好科技兴农和农村信息网络建设。

  (七)组织实施牡丹战略,做好牡丹生产开发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洛阳牡丹发展中心。其中洛阳牡丹发展中心不是单独的预决算单位,该中心决算数已包含在本次公示的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决算内。部门汇总决算数与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决算数一致。 

第二部分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 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收入总计1359.85万元,上年结转2.42万元;支出总计1350.82万元,结转下年11.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5.05万元,增加0.37%;支出减少7.71万元,下降0.57%。与2015年收支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35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51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34万元,占0.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35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14万元,占59.09%;项目支出552.69万元,占40.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358.51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58.51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62万元,增加6.4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7.21万元,占3.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23万元,占17.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39万元,占2.97%;农林水(类)支出998.8万元,占73.52%;住房保障(类)支出34.88万元,占2.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1%,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接待人数和接待批次,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40.59万元,降低60.28%,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公务接待5.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年初未安排预算数,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5.15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57批次、554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批次。

  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4.23万元,下降45.1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批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9万元,比 2015年减少0.3%,基本持平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其中5辆在公车改革中已上缴),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1、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奖补项目:今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通过抓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抓责任健全监管网络、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抓奖补拓宽利用渠道、抓督查落实管控责任、抓处罚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了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大局平稳。全市夏季369万亩小麦完成机收还田351.6万亩,秸秆收贮、打捆利用1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全市秋季264万亩玉米完成秸秆还田149.8万亩(含省下达我市秸秆粉碎深耕还田51.8万亩),完成秸秆青贮162.79万吨,完成秸秆收储、加工等利用78万立方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经综合测算,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国家环保气象卫星未监测到我市一起秸秆焚烧火情,整体形势好于往年。

  2、牡丹产业资金奖补项目:牡丹种植面积不断扩大,重点督导推进以新安县舜王社区万亩油用牡丹种植基地、洛宁北京俏王农业科技公司规划建设10万亩育苗、深加工生产基地等种植重点项目落地,完成新发展牡丹种植面积3.45万亩,圆满完成年度3万亩任务。创新开展万盆牡丹进故宫活动,首次将1.2万盆牡丹与故宫所藏文物一起展出,彰显了洛阳牡丹的魅力,进一步提升了洛阳牡丹花都形象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牡丹(芍药)鲜切花销售旺盛。今年以来,依托国家级出口牡丹芍药种苗花卉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市共销售约350万枝牡丹芍药鲜切花,其中国外销售130万枝。10万支牡丹(芍药)鲜切花直接出口澳大利亚,成功打开了南半球市场。今年8月,神州牡丹园艺有限公司在栾川高海拔地区建设的切花基地,拉长了切花供应期,使牡丹经济效益进一步得到提升。圆满完成了第34届牡丹文化节各项提升工作,保障了各观赏园牡丹园艺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已开发出牡丹产品3大类、12小类、340多个品种,牡丹产业总产值达15亿元。

3、洛阳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奖补:今年以来,全市在“三无一规范和一眼净”标准上,按照整治村容村貌路容路貌、修复残垣断壁、规范村内“三线”、整治农户庭院等十项内容,积极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今年7月份,根据全市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工作会议要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乡村清洁行动计划。农村通组通户道路硬化任务已完成2002公里,圆满完成年度2000公里目标。按农村人口5‰的比例,配备农村保洁员21415名。66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年度256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年度765个提升村和510个示范村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奖补:66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共完成265个民生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265个)该项资金为奖补资金,实际项目投资额均大于奖补金额;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经市委农工委抽查,均实施了有效的监管。项目的选建均对照了《洛阳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包含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当地生态游发展,许多初步建成的美丽乡村都成了周边乡村旅游的热点。   

5、农村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奖补: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6公里(年度任务2000公里)。项目的经济性:市财政平均每公里补助1万元,但实际成本经测算每公里至少20万元,以很小比例奖补带动农民投工投料搞好家园建设;为指导村集体做好该项建设工作,市委农工委联合市交通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村建设通组通户道路建设指导性技术标准>的通知》,且项目多为村民家门口巷道,村民主动实施监督,也有效保障了建设质量;项目的有效性:直接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改善村民出行环境,节约人员及货物流通时间;项目的可持续性:农村地区的出行难是一直困扰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问题,通过政府资金的奖补刺激当地主动解决家门口的出行问题,直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同时硬件的提升带动村民自觉搞好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科目名称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培训费主要用于对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农民的培训

  4、农林水(类)农业(款)主要用于基本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其他农业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xls

 


责任编辑:马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