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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委农办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6 来源:计财科 【字体: 分享到:

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机关内设5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全市“三农”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二)牵头协调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协调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映“三农”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涉农部门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

  (五)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汇总决算数为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本级决算数。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38.7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3.55万元,下降23.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3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内设的洛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农业局,原内设的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原所属的洛阳市牡丹发展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减少了这些科室的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的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02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27.06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21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03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82万元,占82.54%;项目支出180.24万元,占 17.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6.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2.25万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内设的洛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农业局,原内设的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原所属的洛阳市牡丹发展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减少了这些科室的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的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9.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9.53万 元,下降23.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内设的洛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农业局,原内设的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原所属的洛阳市牡丹发展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减少了这些科室的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的工作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1.11万元,占0.11%;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87.03万元,占18.1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41.26万元,占4.01%;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764.81万元,占74.27%;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35.57万元,占3.4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 102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17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内设的洛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农业局,原内设的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原所属的洛阳市牡丹发展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减少了这些科室的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的工作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1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没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71.24万元,支出决算为99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内设的洛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农业局,原内设的牡丹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原所属的洛阳市牡丹发展中心整建制划转到市林业局,减少了这些科室的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的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8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3.69万元,增长6.73%。 变动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人员经费81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6.5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8.2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接待人数和接待批次减少,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同时因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91万元,占 85.30%,完成预算的4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54万元,占14.70%,完成预算的25.6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其中5辆在公车改革中已上缴)。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2.69万元,下降58.7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61万元,下降70.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接待人数和接待批次减少。

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访人员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万元,比 2016年增加12.69%,增加原因为新增人员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其中5辆在公车改革中已上缴),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中共洛阳市委农村工作委会共组织对1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自我评价,对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1、2017年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奖补项目: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抓好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的环境治理,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力争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容村貌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整治目标。

对贫困县的资金奖补及时到位。实际按照不低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资金比例的原则共拨付六个贫困县共1343万元(洛财预﹝2017﹞234号),其余657万划转市住建部门。另外支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29万元。

为抓好农村保洁工作的长效性,督导各县(市、区)共配备村级保洁管理员2.41万名。同时,突出抓了社会购买服务工作,实行社会保洁有偿服务机制,目前,全市30%乡镇已落实此项制度,已有791个村庄已落实了保洁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7%。使农村长效保洁真正做到了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公开市、县(市)区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联合新闻媒体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即时曝光。

2、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奖补项目:根据《洛阳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及《洛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洛财办〔2016〕41号)的相关规定,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由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集中统筹使用。非贫困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按照《洛阳市2017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由各县(市、区)申报,市组织专家评审,完善资料,同意批复等环节,最终由各县(市、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奖补。

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第一批66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864个重点民生项目。全市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班子好、基础好、环境好、秩序好”标准,选好示范村。“班子好”即村两委班子团结,群众威信高、干事创业激情高;“基础好”即村庄内外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本完善;“环境好”即村庄自然、人文等环境良好;“秩序好”即群众管理民主、村风文明等。努力打造一批全省一流“宜居、宜游、宜业”的美丽乡村示范村。根据市委、市政府60个重大专项工作要求,2018年前需完成50个示范村创建任务,2020年前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目前,6个贫困县按市定创建标准,已自定了52个示范村,名单已报市委农办备案;非贫困县28个示范村名单,已由市委农办下达创建通知,各项创建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3、2017年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奖补项目:2017年度绩效目标是:全市创建2个以上省级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该项目是对成功创建示范区的县(区)进行奖补。各县(区)根据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和龙头企业农产品出品规模情况,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创建示范区,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对示范区进行考核,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按政策规定给予奖补。共拨付2017年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奖补资金13万元。2017年,洛宁苹果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示范区;嵩县中药材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区。

新创建成功省级以上示范区,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带动鼓励县 (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对示范区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包括实验室检测、出口基地、新产品研发、品牌、市场开拓 (参展布展)、国内外注册认证、专业技术培训、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多方面支持,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政策支持与服务。

4、2017年《农民日报》送报下乡项目:2017年市委农办和农民日报社联合开展送报下乡活动,向全市2809个行政村赠阅《农民日报》各一份,为市领导、市委、市政府两办、人大农工委、政协农工委及农办各科室赠阅《农民日报》29份,合计赠阅2838份。《农民日报》是党和政府指导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是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的党报,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作用与信息服务功能。通过向全市所有行政村赠阅《农民日报》,保证全市所有行政村《农民日报》发行全覆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科目名称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培训费主要用于对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农民的培训

  4、农林水(类)农业(款)主要用于基本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其他农业支出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决算.xls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运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支出决算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责任编辑:马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