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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来源:信息中心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45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8〕9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关心关爱困难群众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组织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全市人民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开展“九个一”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贫困地区、困难家庭,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好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做好基本生活保障。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多渠道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城市空巢老人等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持续开展以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援助。突出抓好清理欠薪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摸排行动,切实摸清欠薪底数,依法依纪处理相关欠薪欠债问题,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特种设备、公共消防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风险因素的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科学调度,统筹做好保通、供暖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网上舆论引导。

  三、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满足群众节日需求

  积极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保障,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节日市场物资充足、价格稳定、秩序规范、运行平稳。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尤其是要加大节日大型聚餐特别是年夜饭供餐点的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扎实做好组织协调,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充分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资源调配和运力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创新便民举措,扩充售票终端,做好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信息服务和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购票服务。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司乘人员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加强路面养护巡查,保障路网安全畅通。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保障节日出行安全。强化运输安全监管,紧盯“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依法严惩“机闹”“车闹”“座霸”等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五、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妥善回应处置。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公交、机场、车站等场所的运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持续发力,坚决惩治黑恶势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黑拐骗”“两抢一盗”、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盗窃文物、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混乱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六、厉行节约文明过节,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过绿色环保春节。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积极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各类文化文艺小分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力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净化节日文化市场。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弘扬节俭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

  七、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确保清正清廉过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查快办。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八、加强节日值班值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带班工作分类要求,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带班,带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各级带班、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发生,值班电话要24小时联络畅通,严禁设置呼叫转移;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在岗带班,不同时离开任职所在地,各级党委值班工作要安排党委常委24小时在岗带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学习、休假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等提前3天报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或各类紧急事项,应按要求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黄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