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信息中心(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苹果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农信息〔2018〕41号)安排,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会同陕西省果业管理局等涉农大数据和苹果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起成立苹果大数据发展应用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协作组为全国性、社会性、行业性的非官方、非营利组织,旨在组织成员单位合力推进苹果大数据发展应用,以数据驱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计划于2018年11月15-16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首届苹果大数据高峰论坛期间召开协作组成立会议,根据发起单位提名,研究确定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秘书处机构和组成人员,并审议通过协作组章程。现就协作组成员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申请
(一)资格:涉农大数据和苹果产业链上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政府相关机构,具体包括省市县农业(果树)管理部门、省市县农业信息中心、农业大数据科研教学单位、涉农大数据企业、苹果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苹果加工贮藏经销企业、果业(苹果)相关学会协会等。
(二)条件:愿意共享开放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数据、信息和技术、产品。
(三)方式: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填写成员申请表。成员申请表(附件1)须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
(一)职责: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协作组的智库和咨询机构,负责为苹果大数据发展应用提出战略性、方向性、策略性的意见建议,组织制定苹果大数据技术路线,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项目计划建议,编制或审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参与相关重要标准的制定、审定和实施。
(二)条件:被推荐人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企业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行业领域的领军人物等。
(三)方式:各申请单位在征得专家同意的前提下,可推荐一位专家候选人,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苹果主产区各级农业信息中心要牵头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申报,省级中心要明确是否以省(区、市)农业厅(局、委、办)或农业信息中心名义加入协作组织的意见,并确认是否推荐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协作组副理事长候选人。
(二)请参与前期筹备的企事业单位要将申请通知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工作平台等进行广泛传播,以在更大范围内为协作组吸纳更多的优秀成员和专家。
(三)请申请单位于2018年11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表和推荐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研究与规划处。
(四)申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硕 康春鹏
电 话:010-59192252,59191760
传 真:010-59192789
邮 箱:yjgh@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信息中心
邮 编:100125
附件:1.成员申请表
2.专家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代章)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