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化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14 来源:局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化整改情况通报

 

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7月6日,市农业局党组向市委巡察办进行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题汇报。对照整改清单,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刘云同志逐项听取市农业局党组的整改情况汇报,现场查阅整改台帐,对达到整改要求的问题进行销帐。刘云同志听取汇报后,肯定了市农业局党组的整改成果,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整改的指导意见。现将贯彻市委巡察办整改要求深化整改的落实情况通报。

一、深化认识,扎实部署

7月28日,市农业局召开党组会,传达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新要求”,传达市委巡察办听取“市农业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并研究了进一步深化整改的意见。会上,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归宝辰同志提出要按照市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深化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向纵深发展。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担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要做到举一反三,深化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纠正到位、制度机制健全到位、责任人责任明确到位。要加强纪律自律,以身作则做一名政治过硬,清正廉洁的正派领导干部。党组会对进一步深化整改做了具体部署,确保了扎实整改的成效。

二、实事求是,深化整改

刘云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了6个方面需要深化整改的问题。对此,局党组查找突出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紧抓整改,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对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问题,指出没有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没有健全完善发放机制的问题。

深化整改情况:根据省财政厅 农业厅《关于加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56号),市农业局组成了问题调研组,深入了解基层在补贴发放中发现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洛阳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洛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补贴发放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按照实施细则,精准补贴对象,严格发放程序,督促各县(市)完成了2017年补贴发放任务。目前尚未发现类似陈旧性问题的信访上访现象。

2.对部分县(市)区培训对象与扶贫办实施的雨露计划培训人员重复方面还没建立长效机制。

深化整改情况:查找培训人员重复原因,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扶贫部门的雨露计划培训信息不共享,培训的信息管理系统没有比对功能等问题,以市政府文件颁发了《洛阳市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了《洛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性管理办法》,明确学员遴选对象、学员审核、培训监管、档案管理等环节,避免培训人员再次出现重复。

3.对政绩观偏差的问题。

深化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9643重大专项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农业局全面结合所提出的农业“百字工程”,重新确定了2017年的目标任务,融入到政府年度考评内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沟域经济、产业扶贫及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改革事项,努力做到规定动作必完成,自选动作出亮点。市农业局组织召开沟域经济观摩会三次,产业扶贫促进会三次。土地确权颁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工作名次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建设沟域经济示范区12个,谋划建设项目80个,总投资达到17.16亿元。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开建市级产业扶贫基地27个、县级产业扶贫基地32个、乡级产业扶贫基地66个、村级产业扶贫基地304个。绿色农业发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中国农业品牌大会上,洛阳有23个农产品品牌被确定为知名品牌或区域农产品品牌。在第十八届中国绿色农产品博览会上,洛阳获得了3个金奖,占全省获奖总数的三成。在农业部2017年地标农产品评审中,洛阳又获得了4个地标产品荣誉,成为河南地标农产品第一大市。

4.关于都市生态农业规划方面,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问题

深化整改情况:同中国农业大学沟通,对都市生态农业规划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站位“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2”工作布局,突出工作重点,更新支撑项目,使规划方向更科学、重点更突出、操作性更强。目前,规划修改工作已经完成,并由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计划2017年第四季度至2018上半年对全市的农业领导干部、专业干部以及新型农业主体的从业人员进行规划实施的普遍培训,为规划落地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5.关于项目把关不严问题

深化整改情况:

(1)关于伊河桥米业项目,部分资金没有拨付使用的问题。

经再调查,该项目财政共拨付资金20万元,伊河桥米业按照项目申报方案使用9万元购买谷子良种。经伊川县顺天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该公司严格按照批复的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其9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不合理支出情况。还滞留的11万元资金在伊川县财政局国库,没有拨付到项目企业帐户。市农业局已向市财政局建议对滞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其它农业项目。

(2)汝阳金涛专业合作社用购买红薯苗资金建设大棚问题。

经再调查,汝阳县金涛红薯专业合作社承担“汝阳县200万株优质红薯种苗种植扩建”项目,财政补贴5万元,实施内容为育苗大棚及排灌设备建设。汝阳县审计局对项目申报、项目施工及项目资金使用等进行了审查,同时还进行了现场复核,认为该项目能够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实施,建成的4栋大棚已投入使用,排灌设施符合要求。

(3)栾川本草企业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

市农业局已以局党组名义向栾川县农业局党组发出工作建议函,要求栾川县农业局党组对因立项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再进行调查问责处理。目前,栾川县纪委和县农业局正在结合栾川巡察工作作进一步地调查处理。

(4)吉利区农办职工从事分管业务经营性活动问题。

经再调查,吉利区农办职工梁电舟妻子在其职权范围内经商,注册成立了洛阳市吉利区益水鱼牧商店,梁电舟间接利用自己的工作为益水鱼牧商店的经营提供便利,该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对此,市农业局党组与吉利区会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吉利区纪委已给予梁电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在对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再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市纪委“四查四促”和市委巡察办“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农业局深入研究,切实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示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扎实建立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多次沟通会商,研究制定了《洛阳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申报、立项批复、资金拨付、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严格措施。今后,市农业局将按照《洛阳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6.对用工作结余款冲抵呆帐暂付款的问题。

深化整改情况:

经再次梳理自查,按照《关于完善市直单位原有帐户存量资金盘活政策的通知》(洛财预[2015]677号)精神,市农业局用144.34万元工作结余帐面空挂资金冲抵了2013年前形成的长期性呆坏帐暂付款,冲抵支出的主要方向为新增硬性支出的物业等后勤办公费和农业业务的工作借出款而形成的呆帐和死帐等,且冲减的支出均在2013年12月底前由时任领导批准,已经实际支出。此问题已向市纪委二室进行了专题汇报。但在此问题上市农业局认识也存在对文件精神理解不全面、冲抵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归宝辰同志在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并对原负责此项工作的科长段锐、会计牛季娟进行了诫勉问责。

三、严查违纪线索,依纪问责

对市纪委、市巡察办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由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局监察室组成调查组,历时2个多月,先后到郑州、荥阳及我市多个县(市、区),对市农技站、市蔬菜办、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市水产站、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补充调查,查明违纪线索8起,处理责任人6人,调查和处理情况已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

1.对市农技站以培训费名义冲抵单位招待费,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给予市农技站站长郭新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2.对水产站门面房出租资金使用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给予原水产站站长韩太国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后,局纪检组对水产站的账目进行了内部审计,局党组已对韩太国同志免职处理)。

3.对洛阳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在增殖放流中,存在先开发票报账付款,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给予市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站站长熊元超同志诫勉谈话。(因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后,局纪检组对渔政站的账目进行了内部审计,对上述问题,局党组已给予熊元超同志书面诫勉问责)。

4.对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滥发福利费,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单位职工,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鉴于该单位负责人能正确认识问题,主动承认错误,已主动于2017年4月18日,将所发款项19660元退回上缴,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主任杨辉、书记邓旭先二位同志给局党组、纪检组做出了深刻检查,维持原给予的书面诫勉处理。

5.市蔬菜办公室以现金形式发放菜农培训专家授课费,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在对印刷材料的管理上,没有履行好物资采购手续,未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发放的相关台账,已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错误。给予郭永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蔬菜办其它2名副职领导干部口头约谈和诫勉问责。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反思,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标本兼治。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党建促发展,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洛阳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17年农业项目严格控制申报流程和验收标准,坚决杜绝骗取、浪费行为。加强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程序,实现项目资金最大效益化。

三是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以每年拟定摘帽的贫困县作为重点,注重发现农业系统在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和贪腐问题。对农业产业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逐件编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韩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