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洛阳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局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扫描件.jpg 

洛阳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局、农办),洛宁县园艺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龙门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伊滨经济开发区农办,局属各科站:

    现将《洛阳市农业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农业局

                                  2017年6月26日

 

 

洛阳市农业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根据《洛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7〕51号)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农业“百字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7〕51号)要求,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推进市农业系统政务信息全公开,确保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重点工作公开

   (一)调整农业结构。

    1. 压缩旱地玉米种植面积20万亩。发展优质花生,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优质杂粮,红薯、谷子等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2. 发展优质林果,因地制宜发展葡萄、苹果、樱桃、梨等鲜食水果,新发展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总面积达到79.5万亩,产量74万吨。

    牵头单位:园艺工作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3. 稳定蔬菜种植面积100万亩,增加设施蔬菜基地面积2000亩。

    牵头单位:蔬菜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4. 稳定粮食总产40亿斤。通过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促进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结合,建设高标准粮田4万亩。确保粮食生产目标落实。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三)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5. 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施用量,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坚持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结合。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

    牵头单位: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 严格落实农业标准化战略,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2个以上通过国家级、省级验收。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认证20—30个“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广生产记录台帐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五)推动农业开放发展。

    7.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名、优、特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和特色农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8. 组团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经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六)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9. 发展沟域经济。通过对山水林田路村进行综合流转,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2017年,选择一批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潜力的山地丘陵沟壑区,开展“一沟一业、一沟一特”示范建设,打造12个沟域经济示范区。设立沟域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对沟域经济发展给予扶持,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沟域居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互为依托,用现代生产方式共同推进沟域经济发展,打造全省沟域经济发展示范区。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孟津、新安、宜阳、伊川、汝阳、洛宁、嵩县、栾川农业局和西工区农办、洛龙区农林局、龙门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伊滨经济开发区农办。

    10.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实施休闲农业“百色农庄”品艺提升工程,加大市场化营销宣传力度,围绕星级创建活动,加快农业休闲园区的功能提升和标准化建设。鼓励创建智慧化、“一键式”、“私人订制”式自助休闲服务,提高人性化服务程度。年度接待人数达到12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1. 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格局。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走多层次加工转化增值的路子,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利用能力,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鼓励加工企业投资基地建设,催生一批以加工企业为支撑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实施“十群百龙”扶优育强工程,农业产业化集群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3%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2. 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实施新型经营主体“百社百场”示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百职万才”技能培训、新技术应用“百高率千”包乡进村推广服务等三大工程为重点,建立以农广校为主体、公益性教育培训推广机构互补共担、农民田间学校为延伸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培育一大批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新增市级以上示范社50家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科、农村经济体制与市场信息科、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3. 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业”。推进生产智能化,围绕大田种植、园艺作物、设施栽培、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引导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市场信息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种植业科、园艺站、蔬菜办、产业办、农安办。

    14. 全面推进“蓝天卫士”秸秆管理智能监控系统建设,促进农业管理高效便捷。

    牵头单位: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七)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切实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

    15. 推进脱贫攻坚。在11个县(市、区)打造20个贫困地区重大产业扶贫基地。拉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加大督查力度,严肃考核问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确保完成全年产业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6.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完善县、乡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包乡包村包园包企”蹲点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加强“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提升我市边远贫困地区科技服务水平。加强农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做好粮食、经济作物等新品种的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完成小麦、特种玉米、牡丹、大豆等5个以上作物新品种研发、审定工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500人。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八)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工作公开。

    17.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三权分置”改革为重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市场信息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8. 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组织的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市场信息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19. 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确保不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九)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持续发展。

    20.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循环农业示范园区4个,大型沼气工程3处。提倡使用厚度0.01以上地膜,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大农业有机废弃物利用力度,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取样。

    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与能源环境保护站、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四、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泛的综合性工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成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归宝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靖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马胜亮  办公室主任

    任重强  计划财务与对外经济合作科科长

    王永好  种植业管理与科技教育科科长

    曾志新  农村经济体制与市场信息科科长

    唐建魁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张世鲲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

    潘  攀  政策法规与农业宣传科科长

    王万超  信息中心主任

    孔祥民  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主任

    郭新建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韩战敏  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站长

    田玉广  园艺工作站站长

    郭永林  蔬菜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会丽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谢长松  农村合作经济与能源环境保护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与农业宣传科,由潘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把握公开要点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部署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公开,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全面完成。

    (二)主动拓宽公开渠道

    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发挥洛阳农业信息网、政务微信等平台和渠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等第一时间发布。要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政务信息公开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在拟定公文或规范性文件时要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并提出“公开”、“免于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四)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7月25日,9月25日和11月20日前,向市农业局政策法规与农业宣传科报送所负责工作落实情况。联系电话:63333209,电子邮箱:lynyfgk@163.com

责任编辑:张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