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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元宵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7-01-27 来源:洛阳日报 【字体: 分享到:

 

  广大市民朋友:

  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通过限产能、治扬尘、禁焚烧、增绿地和错峰生产等有效措施,治污减霾这一民生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进入冬季以来,雾霾天气仍不断出现,对全市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治污减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农历新春佳节和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为切实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移风易俗,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真诚希望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 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蓝天碧水、空气清新的生活环境是每个人的迫切愿望。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带来空气、噪声污染,还易造成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用电子爆竹、鲜花气球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和元宵佳节。

二、 自觉抵制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从改善空气质量的大局出发,从自身开始,从现在做起,在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自觉主动抵制和制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主动举报违规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对污染环境行为说“不”。

三、 携手共建美好生态家园。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关系大家身体健康,环境保护关系群众福祉。美好生态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大中小学生等要带头积极响应倡议,人人争当环保志愿者、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齐心协力,积极抵制破坏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保护好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蓝天,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喜庆、清洁的新春佳节和元宵佳节。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洛阳市文明办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环保局

  2017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王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