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
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水产)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6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工作,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年初市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印发《洛阳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及《洛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该项资金已纳入统筹整合项目目录,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现将《2016年洛阳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选。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本着“可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筛选项目。项目单位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管理经费、办公经费以及改善办公条件、建设办公场所、购置车辆、人工工资、招待费等支出。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洛阳市2016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
二、项目确定。对初选的项目,各县(市、区)农业(水产)主管部门在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根据评选结果,确定并上报项目。市里根据各县(市、区)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
三、项目上报。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按项目分类行文,逐级上报,并务必于2016年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农业局相关科室进行会审。各县(市、区)农业(水产)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新建或扩建的项目。
2、凡近两年有违纪违规的农业经营主体不予扶持。
3、截止11月份,2016年度各级财政资金已扶持过的项目单位不再申报。
4、申报项目应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计财科 任重强 63330843
市农业局产业办 唐剑魁 63256550
市农业局农经科 曾志新 63330019
市农业局水产科 冯建都 63330027
市农业局种植业科 王永好 63330064
附件:2016年洛阳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016年洛阳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产业化专项资金
1、项目支持对象: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十群百龙”培育对象的龙头企业优先考虑。原则上应是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
2、项目支持内容: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新建或扩建项目给予支持。主要用于: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建设的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
3、项目支持范围和额度:偃师、孟津、新安和洛龙区各申报1个项目,其他城市区各申报1个,6个贫困县资金切块下达。从中优选出8个左右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扶持额度为15-20万元。
二、休闲农业专项资金
1、扶持对象:本市范围内从事休闲农业,具有较大规模和一定的接待能力,被列入“百色农庄”培育对象的园区。
2、扶持重点:主要支持休闲农业园区道路、渠道管网、机电井配套、园区环境美化、创星标准化建设及园区规划等基础性项目。
3、扶持方式:以补助形式对从事休闲农业企业当年新建或扩建项目给予支持。偃师、孟津、新安和洛龙区各申报1-2个项目,6个贫困县资金切块下达。全市从中优选出6个左右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扶持额度为10-15万元。
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项资金
1、扶持对象:项目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项目须符合农业发展政策和要求,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示范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具备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产品符合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2、扶持重点:
(1)种植业。重点支持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建设温室、塑料大棚、育苗场等设施,园区道路硬化,冷藏设施建设等项目。粮食种植类重点支持新品种改善、基本水利设施、统防统治机械设备购置等。
(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重点支持牛羊、生猪、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中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加工检测设施等相关设备购置。
3、扶持方式:以补助形式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新建或扩建项目给予支持。偃师、孟津、新安申报1-2个,其它城市区各申报1个项目,6个贫困县资金切块下达。合作社项目补助额度约为10-15万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约为10万元。
四、现代水产发展资金
(一)现代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1、扶持对象:符合现代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园区标准条件的水产生产企业和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2、扶持重点:重点进行场区道路修建、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养殖机械设备升级,完善进排水系统;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节能减排和质量检测装备,提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
3、扶持方式:重点扶持建设5个左右现代渔业标准化园区。以资金补助形式对项目实施单位给予支持。偃师、孟津、新安、吉利各申报1个项目,6个贫困县资金切块下达,每个现代渔业标准化园区扶持约10-15万元。
五、特色种植业项目
1、扶持对象:在当地能够带动特色种植业规模发展,并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符合特色农业“百乡百村”示范村创建规划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可以优先扶持。
2、支持内容:
(1)种植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用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生产资料和必备的仪器设备等购置。
(2)用于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绿色植保和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等内容。
3、扶持范围及额度:
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各申报1-2个,其它城市区各申报1个项目,6个贫困县资金切块下达;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10-15万元。
附件:洛阳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