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来源:农安办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6年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4月27
 
2016年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一)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孟津县要力争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双创验收,偃师市重点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工作,其余县(区)也要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建立机制,健全队伍,完善制度,保障经费,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准出准入制度、推进三品一标认证认定、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改善的目地,并做好后续创建准备工作。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第三季度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二)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充分发挥各地农资大家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巡访互查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定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店”认定工作,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督导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种植业重点查处在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中非法添加隐形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的问题,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渔业抓好“三鱼两药”整治,重点抓好养殖和育苗过程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使用行为的整治工作和打击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四)强化监督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要依法依规处理,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五)加快标准使用普及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优势农产品、出口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尽快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听得懂、记得住、会操作的明白纸、操作卡、顺口溜,防止与实际脱节。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配套制定规范,一个县一年至少要制修订1-2个农产品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
   (六)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标准园、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规模。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继续抓好省、市两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生产全过程技术标准、操作手册和生产档案记录等管理和技术规范,创新示范内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提高产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
   (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各地要严格按照《洛阳市生态农业“绿色百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规划和落实步骤,加大推进力度。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力争3-5年,使我市生态农业“绿色百品”农产品达到100个。重点要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产地管理、过程管控、标准化生产、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认证培育品牌,推进产业升级。2016年,全市计划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0-30个,绿色食品2-4个,新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4个。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鼓励品牌认证,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强化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八)强化检验检测。市质检中心要完成省安排的四次例行检测任务;加强对新安县、宜阳县监测站技术指导力度,争取年内通过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加强传帮带,精心制定年度例行检测计划,指导偃师、孟津监测站完成全市例行检测任务。各县级监测站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测计划,落实每周不少于100个检测样、每月对辖区基地抽检1次的目标。要深入各地督促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加强监督抽查,推动全市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九)推动监测信息资源共享。积极配合省质检中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处置预警机制,实现监测资源全时对接。继续落实每月检测信息上报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抽查等信息的资源整合;要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深入研究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十)认真做好应急处置。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产销地间信息通报、协调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高度重视突发问题的应对,对突发问题、负面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举一反三、化危为机,从问题中吸取教训,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五、加快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今年,市政府专门拨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资金。年内我们将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开展试点工作。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合理决策。试点工作将优先在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生产主体进行,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生产主体,全市共选择20家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建设,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普及,最终建立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全覆盖。市局近期将会下发具体的《实施方案》,届时各县(市、区)要做好生产主体的筛选,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二)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农业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快推动市、县两级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推进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通过“特岗计划”为乡镇监管机构充实一批专业化的技术人员。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着力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增强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
   (十三)加强质检体系建设管理。县级农产品质量监测站要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建得全、管得好、用得了、检得准”,尽快开展“双认证”工作,全面强化运行管理。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切实解决县级检测站的运行经费问题。开展监测质量提档升级活动,分县评出名次,对检测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开展检测技能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全系统质检人员业务水平。
推进社会共治
   (十四)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十五)推进社会协同共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好生产经营关。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约束作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十六)深入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监督、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洛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

 

责任编辑:关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