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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审计绩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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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洛阳市农业农村局拟对2025年度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80000元。

(五)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1.对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包含的9个支出方向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2.对2024年驻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检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50日内完成内部审计工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审计、绩效评价工作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内部审计、绩效评价项目所需的工作经历。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采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

三、需提供证明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报价函;

2.执业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验说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5.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不存在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况声明函。

8.投标供应商最近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业绩材料;

9.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其他证明材料;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后递交。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尺寸和清晰程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清晰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农业农村局604室。

3.方式:自备优盘拷贝/提供邮箱。

4.联系人:王女士   0379-63911006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2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洛阳市农业农村局(洛龙区太康路9号)908室。

(三)递交方式:请将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后递交机关纪委。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先生  0379-65522110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5年5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

七、结果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评审后择优确定1家内部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供应商,采购结果在洛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