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乡振〔2023〕81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县区推荐,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等部门评审,拟认定张二孬等15人为第四批市级乡村工匠(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公示期5天)。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周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161673
邮箱:lysbfjck@163.com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