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6-25 来源:
分享: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洛阳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要规划;

三、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