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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动物疫情监测补助资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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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动物疫情监测补助资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6-168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动物疫情监测补助资金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根据《2026年河南省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持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为及时掌握疫病流行态势、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提供可靠技术支撑,现需采购动物疫情监测所需的检测试剂、实验耗材、小型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2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主要为动物疫情监测所需的检测试剂、实验耗材、小型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等。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0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供应商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4.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设备达到使用标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3.1现场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授权委托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网上获取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ong_06@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注:网上获取须备注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六、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2)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

2.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53号

联系人:李女士、师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172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宁欣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监管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172863

 

2026年08月13日

 

责任编辑: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