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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洛阳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立法

1.做好立法工作

一是配合修订《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洛阳市夏玉米制种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城区河流垂钓管理规定(试行)》;二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纵深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2.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一是制定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并报备;二是制定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三是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3.加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一是制定下发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洛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农〔2021〕117号)并报备;二是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培育1304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完成了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年度目标;三是积极按时报送示范户培育调度信息。

4.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制培训网络竞赛等活动。

5.打造农业农村普法品牌

一是参加全市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现行”等品牌活动。

(三)提升执法能力

6.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洛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20年7月,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编制85人,人员划转到位82人。下设7个执法大队(种植业、畜牧、渔业、农机、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二是支队执法服装已发放到位,2022年8月份在市局9楼会议室举行了执法服装着装仪式,同时局主管领导在会议上强调了执法服装的管理规定;三是支队执法经费成立之际就已经纳入洛阳市财政预算。

7.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支队在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有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功能相对齐全,执法场所标志标识及要素设置规范;二是执法装备(基础装备、专用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满足日常执法需求。

8.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年初依据省厅法规处、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制定了局系统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二是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持续开展大练兵,发现和培养一批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及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业务骨干传授理论知识和执法实务,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农业执法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疑难问题等进行授课,研讨交流,全年培训26次,52个学时,2022年没有新进执法人员。支队先后组织30余名名同志参加了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省司法厅举办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并全部通过考核;9月底,支队75人参加了洛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通过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农业执法人员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9.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

 一是以全市“执法办案年”活动为牵引,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亮剑打击非法捕捞、农资(种子化肥农药)打假、兽药专项整治、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农机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生猪屠宰和牛羊肉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等八大专项执法活动,强化了对全市农资领域、渔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制定并落实了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全市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全市畜禽种业检查的通知,加大抽查、检查、检测和处罚力度,净化了我市种子市场。三是农产品质量案件全年达到县(市、区)均值2件以上,农资案件达到4件以上。四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2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我市新安县张某某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列入农业农村部2022年度黄河禁渔执法典型案例之一。同时支队定期推荐执法业务骨干采用大讲堂的形式,总结、讨论,传授一线执法经验,小切口、材料新,易共鸣,以老带新,成效很好。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支队制定了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定;二是市局法规科对执法证件集中管理,组织新办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对退休或调岗的人员要及时注销。市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的执法证件年度审验考试。

11.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一是市局严格落实《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制定公示了洛阳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遵循;二是市局修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三是结合执法大练兵,支队以集中评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案卷评查活动,向省厅推荐了四个优秀案列。支队邀请市司法局业务骨干对支队执法人员、案卷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办案质量、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12.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制定印发十三项制度,涵盖业务培训、案件审理、备案、公示、投诉举报等业务全方位及持证上岗、案件办理、执法行为规范、案卷制作评查、案卷档案管理等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回头看”活动。

13.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为加强内部监督管控制约,强化内部办案流程控制,防止滥用执法权力,支队在全市印发了《洛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和《洛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

14.强化示范引领

一是支队制定印发了2022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点;二是支队注重开展服务型执法标兵培育工作,参加省执法大练兵比武,或得集体三等奖,2人获得先进个人;评选市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6人;三是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年初推进全市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活动,成效显著,被省厅书面表彰。支队参加洛阳电视台《行风热线》,解答群众诉求60余次,回访群众满意率100%,提高了电视收视率,赢得了洛阳电视台多次赞誉。

15.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

一是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积极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全市基本形成“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二是探索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点。

16.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一是严格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9〕55号)文件要求,落实合法性审核各项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局法规科认真按照要求对局涉及公平竞争的事项和协议合同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7.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18.扎实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一是定时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二是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对涉农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

(七)优化审批服务

19.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行政许可清单。2022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一共有28项,其中有省级权限9项。二是清单之外无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33件,其中饲料生产许可证7件,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12件,兽药经营许可证12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件,饲料生产企业注销1件,杜绝清单之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三是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农业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会议,并积极落实会议精神。

20.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一是为了规范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我局专门出台《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试行)》(洛农办〔2023〕1号)文,制定了行政审批的内部流程,对流程的各个环节做个非常细致的规定,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归集和档案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有对应的业务科室,明确科长为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二是配合政数局行政服务大厅梳理我局高频次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了高频次审批事项受理标准化资料模板,方便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农业企业,同时明确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办单位及个人。

21.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目前,我局28项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均可通过网络终端(手机、电脑),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洛阳上报电子资料,并可在网上查询办理进度。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2.持续推进“一网通办”

一是坚持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网办结、一次办好”,推进“一张网”与全国平台对接,做好“互联网+行政许可”“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确保“放管服”各项改革落实落地。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我局将高频次事项的办结承诺时限由15天缩短为10天,将“企业注销”类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承诺时限由15天缩短为3天,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审批办事效率。

2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专人负责对照省政务平台发布的《河南省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及时调整我市政务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清单。二是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方便办事群众。

2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题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意见建议。在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并利用局办公大厅电子屏幕、电梯卫士等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标语和视频,切实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学习氛围。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二是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并制定了严格的用章制度,以及印章交接手续,以确保合法、合规用章。三是落实放权赋能改革各项重点工作。2022年年初,省厅下放到我市的9项省级权限,在省厅的指导帮助下,我局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2件。在一年的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不断摸索学习,建立了一套工作流程,总结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了一些的问题,需要一步步去完善,确保落实好省里的放权赋能工作。2022年10月份省厅下放到县的4项权限,各归口部门已按照省厅的要求,发布了文件,组织了网上培训学习,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5.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6.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和完善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机制日益完善。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公开内容齐全。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四是公开形式多样。通过《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政府信息网》等网站,向外发布务政务信息,对内为全市农业系统及涉农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27.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2022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网站迁入市政府云,配齐网络安全三件套,每季度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437条,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28.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南》,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制定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样本,明确答复需具备的要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主动公开4件,区分后部分公开0件,因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0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0件,因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不予处理0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0件。

(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9.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印发《中共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修订<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通知》(洛农发〔2022〕9 号)并认真贯彻落实。

30.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与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2022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审查合同106份,为我局规避潜在经济风险,有效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十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全年无被复议和应诉案件。

3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情况

全年局机关行政负责人无出庭应诉情况。

3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2022年修订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我局作为7个重点信访领域牵头单位之一,积极督促指导县区办理农业农村领域信访案件,提前2个月完成办结率100%目标。

(十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将局领导学法计划纳入每周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同时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精神;二是将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年共举办了2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和1期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三是按时参加省厅举办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35.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进行年度考核。2023年1月12,我局主要负责人到市政府参加了全市第一批领导干部年度现场述法。

3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

全年组织多次法治机构骨干培训,并在业务中经常性同局法律顾问探讨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十三)完善法治建设落实机制

37.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一是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向省厅报送考核督导平台涉及工作资料;二是按时向省厅报送了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资料;三是及时向省厅报送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信息。

38.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或参加了示范地区和项目创建活动。2022年,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共同努力,成功创建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39.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我局内设法治机构职能健全,人员配备充分。

二、2023年工作打算

(十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实施纲要,把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细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十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普法手段和形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现有现代技术手段促进我市农业普法工作上新台阶,为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贡献。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示范户优秀事例评选,树立示范户先进典型,讲好学法用法故事。

(十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提高事项办事指南的准确度。二是进一步缩减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积极对标省内先进地市,通过数据交换共享、业务流程优化等方式进一步缩减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为企业、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三是合理增加公共服务和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的发布数量。

(十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做好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等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为促进我局相关工作质量的提升,计划邀请省厅和市司法局有关专家到我局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我局及县区局执法档案撰写规范性和档案整理水平,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质量。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