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目的
为规范废旧电梯回收工作,保障公共安全,优化资源利用,特发布本公告。
二、回收范围
本次废旧电梯回收工作将针对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南侧废旧电梯进行报废。
三、回收要求
1、回收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回收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回收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范围。
2、回收企业在回收旧梯后需出具有效的《废品回收证明》,用于办理电梯注销手续。
3、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建筑井道、门洞及周边装饰面进行保护,装卸搬运过程中需做好现场环境清洁。
4、回收企业需承担项目实施现场防火、高空作业、安全用电等现场责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电梯各层门口安全围蔽防护工作,并为实际操作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四、分解要求
1、本次处理的废旧电梯,由于体积大,不便于搬动及运输,如需分解,回收企业应现场负责气割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分解过程中需确保进线电源柜及附属线槽的完整性,避免对周边设施造成损害。
2、电梯导轨、轿厢及附属配件分解后需保持井道四壁的平整、干净,分解不包含原有门框和地坎,并需确保分解运输不影响后续新电梯的安装工作。
3、分解完毕后,应确保现场无垃圾及杂物,保持现场整洁。
五、支付与结算
双方根据报价文件中约定金额,回收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废旧资产处置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相关指定账号。
六、回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回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8:30;
回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市农业农村局806房间。
七、回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1日;
开标地点:市农业农村局805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379-63330991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
九、注意事项
1、废旧资产处置费不低于4000元(含4000元),涉及价格均为含税价。
2、报废货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请各回收企业做好现场勘查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