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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省农业厅网站 作者:河南省农业厅人事处 【字体: 分享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农业局(委),厅属有关单位,省畜牧局、省农机局

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接收评审材料时间安排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11月27日 漯河市、许昌市、安阳市、滑县、焦作市

11月28日 济源市、周口市、鹿邑县、洛阳市、平顶山市

11月29日 汝州市、新乡市、长垣县、濮阳市、三门峡市

11月30日 商丘市、永城市、南阳市、邓州市

12月1日 新蔡县、信阳市、固始县、郑州市、巩义市

12月2日 开封市、兰考县、鹤壁市、驻马店市

12月3日 厅属有关单位,省畜牧局、省农机局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信息

1.《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各地市将申报人员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制作的电子信息,用单位版软件进行接收,填写单位意见后,上报txt格式电子信息。单位意见填报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二)证件类

1.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不需要准备复印件)。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步到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3.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交直辖市、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三)评审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参评人员所有材料应放在一个材料袋内,为防止丢失,建议各地市使用统一规格的材料袋,材料袋要求结实耐用、配有拉链,颜色以浅色、纯色为宜,评审材料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5.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正常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8.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王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