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禁烧办〔2017〕11号
关于加强农业农村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禁烧办: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上级要求10月31日前,全市农业农村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愿烧的良好氛围。要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疏堵结合,扎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人防技防并重,充分发挥“蓝天卫士”作用,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看紧盯牢,不放过任何可疑火点。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处置小分队作用,确保火点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完毕。
三、消除焚烧隐患,加大力度做好秸秆、垃圾等清运工作,尤其是对“三边”(路边、沟边、村边)、“三头”(村头、地头、坟头)堆放的秸秆、垃圾,要及时清运,消除焚烧隐患。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督查。对故意纵火的严格处理,对监管不力的予以问责。凡发生大面积、多火点焚烧现象,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对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予以问责,并责令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检讨。
禁烧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的一项中心工作,望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各县(市、区)要再动员再部署,努力做到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见一堆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空气环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