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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洛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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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嘉宾: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玉琳

访谈时间:2021.4.28

访谈主题: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助力乡村振兴


【主持人】:首先请张局长简要介绍一下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要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张玉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项重大战略,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

这是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农村2亿多承包农户就业和经营状态不断发生变化,“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日益凸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户和农业,在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实现产业兴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积极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基础。

这是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市场反应灵敏,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采用能力强,具有从事绿色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具有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精神,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动能源泉。

这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密切关联,是带动小农户的主体力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和带动小农户能力,保护好小农户利益,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那么,请张局长介绍一下我市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

【张玉琳】:好的,主持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农业农村部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指导推动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主持人】:有了政策的支持,那么近年来我市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总体情况怎样呢?请张局长作个简要的介绍。

【张玉琳】: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创新模式,辐射带动小农户,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稳步发展,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快应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经统计,洛阳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8011个,其中创建示范社609个,包括国家级示范社23个,省级示范社79个,市级示范社507个。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机、农资、运销、加工、农技服务等各领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3年以来,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也是在稳步增长,2013年2月28日,全省首家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成立的家庭农场落户我市孟津县。特别是从2019年开始,洛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已达1.4万余家。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看,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小农户形成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主持人】:2021年我市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目标是什么?

【张玉琳】: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各类主体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到2021年底,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20家,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到2021年底,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达##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按照局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培育体系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条件大幅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主持人】:刚才我们对2021我市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目标,下面请张局长再介绍一下如何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

【张玉琳】: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经营规模、运行模式等方面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各类主体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把建设的主舞台留给广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重做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扶持激励和监管规范,在撬动资本、激活要素等方面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坚持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规模和数量论英雄,以质量和效益论英雄,注重提升经营者素质,在提高质量和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防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哄而上,防止重数量轻质量。

三是坚持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和服务能力。立足大国小农和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农情,正确处理扶持小农户发展和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关系,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与小农户能力持续提升相协调。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围绕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短板和问题,统筹设计和推进相关扶持政策,又要因地施策,充分认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生产经营传统方面的差异,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主持人】:刚才,张局长给我们介绍了我市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下面我想问两个具体的问题。首先,请杜科长介绍一下如何促进农民合作社会规范提升。

【杜金涛】:从外地经验和我市实践看,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升。

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 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公开财务报告。依法建立成员账户,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是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品牌。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厕所粪污、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参与乡村文化建设。

三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单体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是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认真总结各地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和示范社创建的经验做法,推介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主持人】:下面,请崔科长介绍一下如何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崔嵩锋】:一是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纳入名录的条件和程序,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同时把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管理,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及时把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纳入系统,实现随时填报、动态更新和精准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已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完成14000多个家庭农场录入工作。

二是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根据本地区劳动力状况、生产力水平、农业区域特色、家庭农场经营类别,依据经营管理能力、物质装备条件、适度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加强示范引导, 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发展标杆和榜样。目前,我市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有115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市以示范家庭农场90家。今年,我们还要积极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是强化家庭农场指导服务扶持。积极协调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改善设施、提高能力等方面探索一套符合家庭农场特点的支持政策,重点推动建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助、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政策。通过支持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等方式,引导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家庭农场统计和监测。强化家庭农场示范培训, 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鼓励各地设计和推广使用家庭农场财务收支记录簿。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

四是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积极开展区域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创建, 根据种养品种等行业特点和不同行业、区域的需求,有序组建一批带动能力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逐步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体系。这也是家庭农场规模化效益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责任编辑:杨晓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