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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字体: 分享到: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行动方案的

通     知

洛政办〔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2日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行动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也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重心。近年来,我市农村居民收入虽不断增加,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不论是收入总额还是增长速度,都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在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方面,差距更为明显。为了持续推动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豫政〔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至上执政理念,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务实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完善支持乡村发展和农民生活便利化的政策框架体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4-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7%,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500元以上,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落实“藏粮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是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和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县区每年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占未建面积的20%以上,其中示范区建设面积应占年度建设总面积的30%以上。总结“小田并大田”等经验,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是以“地种相适”为原则,在旱作区推广抗旱节水的洛旱系列小麦品种,在水浇地推广洛麦47、洛麦58等优质高产小麦品种和MY73、秋乐368、中科玉505等高产稳产玉米品种,全面提高良种覆盖率;三是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重点推广小麦深耕整地、宽幅匀播和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红薯起垅覆膜滴灌、谷子宽窄行种植等集成技术应用,普及以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为核心的粮食作物节本增效技术;四是推动用地与养地作物合理轮作和倒茬,稳步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因地制宜探索“麦椒芝麻豆”“烟薯轮作”等间作套种模式;五是鼓励发展红薯、谷子等高产、高收粮食作物,积极推广优质专用小麦,高赖氨酸、高淀粉等加工专用玉米和鲜食玉米,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六是加快普及免耕精量播种机、高效低损联合收获机、丘陵山区轻简化收获机,推广机收减损技术。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总保有量达到300万亩,良种普及率达到97%以上,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25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以绿色杂粮、肉牛奶牛、中药材、食用菌等4条产业链打造为牵引,依托“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平台载体,培育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县一业”产业格局。南部生态区重点发展中药材、食用菌、肉牛奶牛、绿色杂粮、乡村旅居、优质林果等,环都市区重点发展绿色杂粮、优质水果、肉牛奶牛、精品蔬菜、花卉苗木等,都市核心区重点发展精品蔬菜、优质水果、牡丹、休闲农业等。到2025年,绿色杂粮、中药材、优质水果、精品蔬菜面积均稳定在100万亩以上,食用菌达到3.5亿棒,全市牛饲养量达到60万头以上,羊饲养量达到200万只以上,奶类产量达到 20 万吨,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达到630亿元以上。创建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3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农业产业强镇30个,市级以上特色产业示范村500个、示范乡镇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并重,不断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级、清洗、烘干、冷藏、包装等初加工,到2025年,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90%以上。围绕粮食、油料、畜禽产品、水产品、果蔬、中药材等,加快推进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农产品加工,增加功能型食品多样性。抢抓预制菜产业发展新机遇,培育食品工业新优势,助推全市食品工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40家以上,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油脂及油脂制品、果蔬及果蔬制品、酒业、中药材及其制品、奶及奶制品等7大类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到80亿元。预制菜产业规模达到100亿,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达到50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伏牛山区和黄河生态廊道为优势区,抓住伏牛山区域高速线路贯通和“伏牛一号”公路提升改造这一契机,加快发展民宿经济和乡村旅游业,重点打造一批精品名宿集群和乡村旅游示范村;依托河南省“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公共直播间创建,利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乡里中心等平台阵地,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网红直播带货”等模式,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到 2025年,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50个,建设精品民宿集群10个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0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培育乡村服务业。依靠农业企业、专业化合作社、产业协会等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初加工、代储代运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高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家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创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6.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落实好“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根据农村居民就业特点和就业需求进行培训、颁证,每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持证培训5万人次。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加销能手、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四类人员培育,提升其产业发展综合能力素质,围绕汝阳红薯、新安樱桃、嵩县食用菌等产业培育“豫农技工”农业技能人才品牌,鼓励农业技能人才持证从业创业。每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3500人次以上,积极培育农业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拓宽农民就地就业渠道。对财政支持奖补类重大工程项目、县乡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等,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将其中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就业,特别是吸纳脱贫农民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中央及省安排资金的15%的比例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在高标准农田管护、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农民,尤其是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口等,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工程,支持他们做大做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牵头作用,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或农事托管、股份合作、技术服务等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40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90家以上、家庭农场达到270家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服务。依托乡里中心、乡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为农村劳动力和返乡乡贤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职业介绍、项目策划、信贷融资等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打造区域性的劳务品牌、技工品牌,畅通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渠道。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就业服务组织相互协同的农村劳动力就业联动机制,把本地、外地、国境外等多方面的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资源更好地进行匹配,促进农民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0.盘活用好乡村资产。将土地流转作为“三变”改革的重中之重,充分放活土地经营权。采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出租等多种流转模式,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善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土地租金和入股分红收益。总结推广孟津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抢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机遇,积极开展零散、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通过指标入市提高农村土地经济收益。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互通、实时共享,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形成农村产权交易“洛阳样板”。到202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稳定在7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经营能力,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入股等多种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升经营能力,拓宽发展渠道,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三是支持实力较强、资产运营相对成熟的村,通过联合合作、职业经理人入村等方式,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鼓励缺资产、缺资源的经济薄弱村,采取村企村社联动、飞地经济等办法加快发展步伐。引导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成立乡村两级强村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连片组团开拓市场;四是进一步盘活“四荒地”、闲置学校、废弃厂房等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闲置资源要素规范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农户和村集体双增收。到2025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1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是要确保上级财政支持资金足额按时兑付。对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发放流程,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给农民群众,使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粮油生产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4年、2025年市县两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不低于48%、50%。三是市县要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创新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结合乡里中心建设,把金融服务向最基层延伸,全面实现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产品与农民金融需求无缝对接。支持银行业机构紧扣“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三农领域信贷投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农商行等涉农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偏好,加大对粮油收储、农田水利、涉农高速和农户小额贷等贷款投放力度。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统筹协调、精准评价、互认共享原则,科学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工作。支持银行业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实行“活体抵押+保单增信+银行授信”等融资模式,破解融资难问题。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支农支小、分担风险方面的作用,为涉农贷款提供担保增信。通过出台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配套政策,引导将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进一步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用好“农户贷”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各县区年备案业务不低于资金池规模5倍,撬动合作银行10倍以上发放农户贷款。到2025年,确保银行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针对法人机构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参与度高的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洛阳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巩固养殖保险政策,增强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和基础母牛(养牛大县培育县范围内的肉牛基础母牛)的保险政策效应,提升养殖户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县区围绕特色产业,每年选取1-3个品种设立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支持农业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探索创新保护机制,对首创性的地方优势特色险种、涉农险种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优先选择食用菌、辣椒、大蒜、花椒等具备较为成熟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集中连片种植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价格保险试点,逐步覆盖我市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创新“订单+价格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保险产品,促进农民避险增收。积极探索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鼓励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猪饲料成本、生猪、玉米等“保险+期货”品种,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对冲市场风险。到2025年,实现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县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中心任务,发挥乡村产业发展专班的作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构建起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政策框架体系和工作推进、评价机制,常态化推动农民收入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市乡村产业发展专班,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丰富供给渠道,保障发展用地。编制县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对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要列入乡村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对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业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入市和“增减挂钩”政策挖掘农村土地资源,保障乡村产业项目落地。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企业的,允许其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做强农业品牌,提高乡村产业效益。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快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支持洛阳源耕、栾川印象、嵩上好礼、洛水山肴等公共品牌和伊川小米、新安樱桃、洛宁苹果等区域品牌健康快速发展。利用多种媒介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讲好品牌故事,塑造品牌形象。利用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等途径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落实“洛材洛用”“洛产洛销”,畅通农产品本地化销售渠道,坚持“洛财用洛”,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带动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供排水一体化为切入口加快乡村建设步伐,不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依托乡里中心平台,紧盯“一老一少一青壮”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运用长效化的运营思维,全面提升乡村社会化、公益性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农村下沉,在县、乡产业园区落户。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心集镇建设为重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集镇资源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特色彰显,按照规划联编、项目联建、管理联动、产业联强、生态联美、农民联富的要求,形成一个集镇带动多个美丽乡村建设的“1+N”联动发展模式,促进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数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要将增加农民收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逐步加大农民收入增速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所占比重。强化日常工作督查指导,推动促进农民增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县、乡政府要从科学选取调查户和记账户入手,客观准确地了解农民收入状况,为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成效和工作落实状况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部门解读:《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贾佳